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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统回族伊斯兰教之“礼教”:和谐家庭之伦理教育思想
【出 处】:
传统伊斯兰教
家庭伦理
和谐家庭
【作 者】:
郭苏星
[1] ;
孙振玉
[2]
【摘 要】家庭是原始社会后期,在氏族制度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。家庭自从出现以来,就承担了人类繁育后代的基本功能,成为人们生活的核心,以及社会存续发展的基础。传统回族伊斯兰教虽然认为家庭是造物主意志的体现,为神意安排的结果,但是,却同样秉持"家和事兴"的和谐理念,认为家庭和谐(夫妇和谐)是自然与社会和谐(万物和谐)的基础,从而教育广大信教群众要过婚姻生活以协调两性关系;要全尽父子兄弟之义以完成家庭礼教;要慎重民用日常之事以确保家庭和谐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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